第148章 陳知縣,歸位!
翌日清晨,在吃完剩下的所有糧食后,丁芷下山了。
進入縣城內,早晨的街道上已經有了不少的小攤小販在做生意了。
雁門縣這個行將就木的“巨人”,在陳昭的治理下,已經逐漸煥發往日的生機與活力。
陳知縣的剿匪隊常常在外剿匪沒錯,但也沒說不管城內的治安??!
一次次押著山賊游街示眾,剿匪隊隊員燁然若神人,最后將該死的壓到衙門口就地正法,這可不僅是做給百姓看的。
《宋刑統》規定:“諸立春以后、秋分以前決死刑者,徒一年。”
而且執行死刑必須在每天的未、申二時內進行,過了時辰就只能等到第二天的未、申時行刑。
立春之前,陳昭有過數次剿匪行動,但立春之后,山賊陳昭也沒少殺。
至于時間...
陳昭偶爾還是能按照規定來的。
如此視人命如草芥的魔頭,雁門縣內的“正義之士”也不是沒有反抗過,批判他的奏折借著手段如雪花般落入提刑司的大人的手中。
然后?
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陳昭他背后有力量??!
幾十條人命就這樣被他輕松壓了下來,“正義之士”勇敢舉報就像一顆石子落入無邊無垠的大海中,掀不起什么風浪。
于是乎,在雁門縣縣城內也沒那個不開眼的家伙敢給陳昭找不痛快。
畢竟上一個給陳昭臉色看的嚴成,墳頭都開始張草了。
昨天陳昭能以“一文錢”為借口捅死嚴家的大少爺,明天他就可以以“左腳先踏進縣城城門”弄死其他的宵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