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原因,導致那個流浪藝人組成的團體在之后的十幾年里賺的是盆滿缽滿。 團長的笑容也因此更加燦爛,眼角眉梢都洋溢著前所未有的滿足與得意。 但。 作為最大功臣的他們卻并沒有獲得應有的地位。 團內他們始終處于最低的地位。 所有人都在嘲諷他們! 所有人都能看不起他們! 誰都可以指使他們干活。 即便是新加入的人。 要不了兩天也會頤指氣使的命令他們。 然而呢? 他們對于這個團隊的貢獻可以說幾乎占了這個團隊的一半。 而其他十幾個人貢獻也就比他們一個人高一點而已。 就這種情況,他們實在不懂。 他們究竟是哪里來的底氣瞧不起他們的? 就因為他們從小是連體人嗎? 但這是他們想要的嗎? 如果可以的話,他們也不想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