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清了藥鋪的錢,大壯把剩余的錢數了又數,四十九文。 花了四文錢買了兩個肉包。 還剩四十五文。 吃完肉包后,大壯告誡自己,夠了。 有這一次的破費就夠了,往后就算再饞,也不能再這么浪費。 畢竟四文錢若是用來買麩糠饅頭可以買八個。 夠他吃四天了。 第二天從學宮回來后,大壯先去了趟書鋪。 在書鋪伙計鄙夷的目光中,挑了又挑,選了又選,問了又問。 最后還是咬牙花了三十六文錢買了一本書。 聽書鋪伙計說,這本書是北燕國讀書人入門啟蒙的書籍,名為三百千,是教蒙童識字用的。 三十六文錢雖然對于大壯來說,很貴。 但他并不后悔。 如獲至寶一般捧著這本書回了草棚,大壯趁著天色還沒有完全黑,便迫不及待的看了起來。 他知道自己不識字,看也看不懂。 但大壯早就想好了一個笨方法。 他用樹枝在地上一遍一遍的臨摹這本書的書名,努力記住那三個字。 打算第二天去學宮的時候,向他人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