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二章:簽訂協議!
“嗯!”
“那他們會得到什么樣的懲罰?”姜雪再次問道。
“唐冰至少獲刑五年,最高十年,譚誠除了要撤銷減掉的一年半刑期,至少加刑5年,江林、譚父、譚母等人差不多都在三年以下!”李毅回答道。
“咦,唐冰為什么會判的這么重?”姜雪不解的問道。
“因為她是本案的主謀!”李毅道。
根據肖戰武等人連夜審訊的結果,這起案子唐冰確實是主謀。
她通過檢舉揭發哥哥唐磊以及曾經的丈夫劉二麻子的犯罪事實,得到了減刑的機會,提前出獄。
出獄后他就想將譚誠救出來,于是就策劃了這起離譜的案子。
她先是去監獄探望了譚誠,并說自己有辦法救他出來,當下便將計劃和譚誠說了一遍。
譚誠早就在監獄里待不下去了,兩人一拍即合。
隨后譚誠讓唐冰聯系自己的父母,而他則是在監獄里尋找“立功”對象,隨后就找到了江林。
可以說在整起案子當中,唐冰屬于絕對的主犯,而譚誠和江林屬于共同犯罪。譚誠的父母雖然也參與了這件事情,但只負責籌集資金。
至于江林的父親,則是在兒子“越獄”被加刑之后,唐冰送錢上門時,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雖然他知情不報,但在此之前確實沒有參與前期的任何環節。
略作沉默,姜雪這才嘆了口氣說道:“我...我是不是很壞,非要將他們送進監獄才甘心?”
不等李毅開口,就聽葉靈韻隨即說道:“傻孩子,說啥呢,他們這都是咎由自取,和你有什么關系!”
李毅也當即說道:“小雪,你也不要有心理負擔,以他們對你所做的那些事情,就算是拉出去槍斃半個小時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