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任命下達,啟程北上,見大哥,袁世凱相邀
儀鸞殿內的新政御前會議結束后,清朝政府的職能部門開始高速運轉。
一條條命令以御旨的形式,下發到全國各省,然后是府、縣。
所有層級的官員都要執行命令。
同時,以清廷中央的名義電告外國使者,展現大清改革之成果。
新政大臣們更是要討論商部、學部、廢除科舉等大事,最后通告全國。
當然,這種大事肯定不會一蹴而就,至少還需要大半年的時間打磨。
不過,很多事情卻都可以提前開始進行或者準備了。
1903年4月25日,李奇維收到吏部給他發來的通知。
讓他在5月15日之前,進京面圣,然后在吏部掛號授職,出任管學副大臣。
清朝任用官員有好幾種情況,但不管何種方式,有權力任命官員的只有皇帝和吏部。
對于高級官員的任命,比如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以及各省總督、巡撫、布政使等,吏部沒有發言權。
這一權力是皇帝獨有的,官方稱為“特旨授”,是指皇帝不經過任何程序,直接任命高級官員,當然也可以任命低級官員。
光緒封李奇維為管學副大臣,用的就是特旨授的權力。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吏部整理好官員名單,再由皇帝定奪,這種形式稱為“開列”。
若是皇帝不同意吏部的決定,則名單上的人就不能上任。
因此,清朝吏部的權力十分有限,基本上只能任用中下級官員。
而中下級官員人數眾多,成分復雜,吏部要想將他們安排在合適的位置上,就必須根據官員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具體有六種情況,稱為“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