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踢個掏個想讓陸旭做形象代言,那就只能再次重新報價了。 但…… 給什麼價位合適? 代言到什麼程度? 這就又是兩個問題! 如果只是使用陸旭的形象,開發布會給站個臺。 乃至于注冊個賬號入駐,配合著做一些宣發視頻。 這其實很容易報價! 并不會像范大冰說的對方不敢出價! 只需按照歐美頂流明星的代言價位走就好! 無非是多花點錢的事兒…… 可…… 陸旭胃口是很大的,網飛只是找他買歌友會的直播權,以及后續的播放權。 他卻讓對方眼光放長遠,順勢跟對方談戰略合作什麼的。 而踢個掏個,是要讓他做代言人,那他當然更要聊一聊戰略合作。 只是簡單的做個代言有什么意思? 我直接幫你深度推廣,幫你打開歐美市場,讓在國內瘋狂摩擦你的快不留手,反過來只有羨慕你的份兒,你開什么價? 單純的開價,你張得開嘴,我也不稀罕,就要你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