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離岸公司(盟3/4)
手持近31%的LVMH集團股權,林謙的身家已然超過了華夏當前所有知名富豪的身家。
當然……
林謙只是身家超過了這些人,但若是論影響力、社會地位,林謙短時間內還是遠遠無法和這些人相比的。
雖然在個人財富方面,林謙吊打他們,但是他們每個人的手里卻都掌控著一個龐然大物。
價值2800億的股權,看似非常龐大,但若是和企鵝或是阿里這樣當前市值近萬億的龐然大物相比,那就又有些不夠看了。
林謙向來是個蠻有自知之明的人,就像是剛剛得到系統第一次打錢的五億美金時,對于自己并不了解的股市,即便他知道些未來的動向,但他仍舊很懂得克制,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范圍究竟在哪里,那些投資能碰,那些投資不能碰。
所以在獲得LVMH集團近31%的股權后,林謙在短暫狂喜后,他很快強迫自己冷靜了下來。
他將文件袋打開,然后將里面的諸多股權轉讓書取了出來,然后一份份的查看。
這些諸多股權轉讓書,轉讓的并不是LVMH集團的股權,轉讓的而是這些投資公司自己的股權。
林謙的手里現在有著總計46分股權轉讓書,每份股權轉讓書轉讓的股份都高達99%,也就是說當前的林謙,就是這46家投資公司的實際掌控人。
而這46家投資公司,全部都是離岸公司,并且法人不是林謙,而是掌控著余下1%股份的那個人。
這46家投資公司,當前都間接或直接的持有著LVMH集團的股權,多的百分之幾,少的只有百分之零點幾。
直接持有LVMH集團股權,就是字面的意思,這家公司直接持有LVMH集團的股權,現在這家公司的實際控股人變為林謙,便代表著林謙借著這個投資公司,持有了LVMH集團的股權。
而間接持有LVMH集團股權,就稍微復雜了些,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將林謙當前掌控99%股權的這家投資公司命名為A,然后將LVMH集團命名為L。
那么間接持股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謙當前所掌控的A,它本身并不持有L的股權,從表面上看A和L并沒有什么實際的關聯,但其實A的下面還有個公司B,這個B卻是由A全資掌控的。
A和L雖然沒有關系,但是B卻和L有關系。
用簡單的列式表現,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謙→A→B→L,從而間接持股掌控L的股權。
當然,這只是最簡單的間接持股,林謙在這份文件袋中還看到了許多更加復雜的間接持股,所串聯的公司高達十幾家,當然其掌控的股權也是比較多的,通常持有LVMH集團的股權都在百分之幾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