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5章 竹籃打水
紅梅有個弟弟叫紅強,三年前的時候二十四歲,他勤勞能干,又祖傳了打造金銀首飾的手藝,爸爸就把鋪子傳給弟弟紅強了。
紅強干得很賣力,鋪子打理的井井有條,還處了一個蚩家的姑娘,訂了婚。
后來這姑娘就去店里幫忙,紅梅的爸爸媽媽就不怎么去店里了,打算再經營一家雜貨鋪,于是用這個院子經營了起來。雜貨鋪的生意越來越好,首飾店的生意也不錯。她爸爸那時候就覺得,日子越來越好過了,每天都一臉幸福的樣子,笑呵呵的。
不知道什么時候,紅強竟然學會了賭錢。還是太年輕啊!進了賭局想再出來可就難了。一夜之間不僅輸掉了全部的積蓄,還把顧客放在這里加工的金銀都輸了進去。越輸越想回本兒,不回本兒沒辦法和家里人交代,怎么辦?他去了錢莊,用鋪子和信譽抵押,分五次一共借了三百多萬。全輸了。
紅強終于意識到自己完了,開始精神恍惚,他想自殺,但是又沒有勇氣。只能瞞一天是一天。不過還錢的日子到了,利息不高,年息百分之九,不過是分了十二期,每個月還一期。
錢莊找上門來,弟媳婦才知道他欠了這么多錢,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她爸媽。
她爸媽把所有積蓄拿出來,除了還掉顧客的首飾之外,只是幫助紅強還了五期就再也沒有錢了。
最后,只剩下了這個院子。這個院子能價值七十萬左右,離著目標還有很遠。最關鍵的是,這院子要是賣了,一家人靠什么生存啊!還是不過還啊!
于是,紅梅的爸媽去找錢莊老板,打算讓錢莊老板延期一段時間,等賺了錢,立即還。
錢莊老板是姓蚩,叫蚩旸。是那時候鎮長的弟弟,那時候的鎮長還是蚩家人在做,鎮長叫蚩昕。
錢莊老板蚩旸一口回絕了,硬是要起訴到律法司。但是,律法司沒有支持蚩旸的主張,沒有查封我們家的雜貨鋪和這院子。原因是欠債的是紅強,但是這院子是用紅梅的名字注冊的。紅梅和紅強是姐弟,不是夫妻,不能混為一談。
錢莊老板一計不成,再生一計,讓護法隊的人把紅強抓了起來。關在了護法隊的鐵籠子里,一天只給吃一個饅頭,喝一碗水。什么時候錢湊齊了,什么時候放人。
紅強的爸媽去找律法司,不過這次律法司沒有支持我爸媽的主張立即放人,因為律法有規定的,欠債不還就是要接受處罰,每個月關七天都是在合法的范圍內。并且也沒有對伙食有什么規定,基本上不餓死,就不構成犯罪。
就這樣,每個月紅強都要被抓去七天,受盡侮辱和折磨,回來的時候精神恍惚。他總是埋怨家里,為啥不賣掉宅子替他還債。
其實他哪里知道,宅子賣了也不夠還債的。對方就是盯上這座宅子了。
這座宅子其實是紅梅外公的,以前是一個皮鞋店,紅梅外公是一個皮鞋匠,后來外面工廠的皮鞋進來,這手工皮鞋就有點跟不上節奏了。于是,皮鞋店就關了,過戶到了紅梅名下,改成了雜貨鋪。紅梅外公一直就喜歡紅梅,所以,他自愿把這棟宅子給了紅梅。
也就是說,這宅子還真的和紅強沒有一毛錢關系,他要求別人賣宅子替他還債,毫無道理。
紅梅一家人商量了一下,這宅子絕對不能賣,這是安身立命之本。再說了,賣了錢也不夠還債,還不如再堅持堅持,賺錢慢慢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