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簽個合同,千難萬難
“信件,”許姣姣蒼涼地抹了把臉,“這事真不賴我,給我寄信的人也沒提前跟我吱一聲,我哪知道他給我寄信啊,我還被倒打一耙呢,冤死我得了。”
夏隊長給了她一個同情的眼神。
“你是挺冤的。”也挺倒霉的。
許姣姣:一個慘字了得唄。
“對了,我朋友寄的那些津貼到時候會返還的吧?”許姣姣問。
夏隊長點頭:“那當然。”
許姣姣心里好受了些。
她又好氣又好笑。
三四百塊錢呢,也不知道那家伙攢了幾個月的津貼,傻乎乎的給寄給她了,最后差點白給許魏芳。
這個時代滿十六歲犯罪就要負刑事責任了,加上許魏芳偷拿的信件是從軍隊寄出的,沒啥機密,但性質不一樣就是不一樣,更別說里面還有宗凜的津貼,一些錢和票加起來得有三四百,數額不小。
頂替大學名額情節最嚴重,數罪并罰,夏隊長的意思,許魏芳起碼要坐牢至少七年。
這點上許姣姣相信國家,反正她只要許魏芳受到應有的懲罰。
離開派出所前,許姣姣正巧遇上了上次采訪她的女記者同志,對方顯然這兩天查出了點東西,一看見她就一臉同情。
她嚴肅的對許姣姣說:“許同志你放心,報紙講究的是實事求是,民眾有權利知道真相,你和你家人受到的不公和委屈,必須揭露,你是在勇敢的維護社會正義,你沒有錯!你應該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這就是這個時代的人,正直無私,會對不公的行為感到憤慨,會愿意為一個陌生人仗義執言。
“記者同志,沒想到你已經知道了。我,難為你為我費心。”
許姣姣眼眶一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