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諫
貞觀六年,有人告尚書右丞魏征,言其阿黨親戚。太宗使御史大夫溫彥博案驗(yàn)其事,乃言者不直。
彥博奏稱,征既為人所道,雖在無私,亦有可責(zé)。遂令彥博謂征曰:“爾諫正我數(shù)百條,豈以此小事,便損眾美。自今已后,不得不存形跡。”
居數(shù)日,太宗問征曰:“昨來在外,聞?dòng)泻尾皇鞘拢俊?br/>
征曰:“前日令彥博宣敕語臣云:‘因何不存形跡?’此言大不是。臣聞君臣同氣,義均一體。未聞不存公道,惟事形跡。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則邦國之興喪,或未可知!”
太宗瞿然改容曰:“前發(fā)此語,尋已悔之,實(shí)大不是,公亦不得遂懷隱避。”
征乃拜而言曰:“臣以身許國,直道而行,必不敢有所欺負(fù)。但愿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
太宗曰:“忠良有異乎?”
征曰:“良臣使身獲美名,君受顯號(hào),子孫傳世,福祿無疆。忠臣身受誅夷,君陷大惡,家國并喪,獨(dú)有其名。以此而言,相去遠(yuǎn)矣。”
太宗曰:“君但莫違此言,我必不忘社稷之計(jì)。”乃賜絹二百匹。貞觀六年,匈奴克平,遠(yuǎn)夷入貢,符瑞日至,年谷頻登。岳牧等屢請封禪,群臣等又稱述功德,以為“時(shí)不可失,天不可違,今行之,臣等猶謂其晚”。
惟魏征以為不可。太宗曰:“朕欲得卿直言之,勿有所隱。朕功不高耶?”曰:“高矣。”“德未厚耶?”曰:“厚矣。”“華夏未安耶?”曰:“安矣。”“遠(yuǎn)夷未慕耶?”曰:“慕矣。”“符端未至耶?”曰:“至矣。年谷未登耶?”曰:“登矣。然則何為不可?”對曰:“陛下功高矣,民未懷惠。德厚矣,澤未旁流。華夏安矣,未足以供事。遠(yuǎn)夷慕矣,無以供其求。符端雖臻,而罻羅猶密。積歲豐稔,而倉廩尚虛。此臣所以竊謂未可。臣未能遠(yuǎn)譬,且借近喻于人。有人長患疼痛,不能任持,療理且愈,皮骨僅存,便欲負(fù)一石米,日行百里,必不可得。隋氏之亂,非止十年。
陛下為之良醫(yī),除其疾苦,雖已乂安,未甚充實(shí),告成天地,臣竊有疑。且陛下東封,萬國咸萃,要荒之外,莫不奔馳。今自伊、洛之東,暨乎海、岱,萑莽巨澤,茫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進(jìn)退艱阻。
寧可引彼戎狄,示以虛弱?竭財(cái)以賞,未厭遠(yuǎn)人之望;加年給復(fù),不償百姓之勞。或遇水旱之災(zāi),風(fēng)雨之變,庸夫邪議,悔不可追。豈獨(dú)臣之誠懇,亦有輿人之論。”太宗稱善,于是乃止。
貞觀七年,蜀王妃父楊譽(yù),在省競婢,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問,未及予奪。其子為千牛,于殿庭陳訴云:“五品以上非反逆不合留身,以是國親,故生節(jié)目,不肯決斷,淹留歲月。”太宗聞之,怒曰:“知是我親戚,故作如此艱難。”即令杖仁方一百,解所任官。
魏征進(jìn)曰:“城狐社鼠皆微物,為其有所憑恃,故除之猶不易。況世家貴戚,舊號(hào)難理,漢、晉以來,不能禁御,武德之中,以多驕縱,陛下登極,方始蕭條。仁方既是職司,能為國家守法,豈可枉加刑罰,以成外戚之私乎!此源一開,萬端爭起,后必悔之,將無所及。自古能禁斷此事,惟陛下一人。備豫不虞,為國常道,豈可以水未橫流,便欲自毀堤防?臣竊思度,未見其可。”太宗曰:“誠如公言,向者不思。然仁方輒禁不言,頗是專權(quán),雖不合重罪,宜少加懲肅。”
乃令杖二十而赦之。貞觀八年,左仆射房玄齡、右仆射高士廉于路逢少府監(jiān)竇德素,問北門近來更何營造。德素以聞。太宗乃謂玄齡曰:“君但知南衙事,我北門少有營造,何預(yù)君事?”玄齡等拜謝。
魏征進(jìn)曰:“臣不解陛下責(zé),亦不解玄齡、士廉拜謝。玄齡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有所營造,何容不知?責(zé)其訪問官司,臣所不解。且所為有利害,役工有多少,陛下所為善,當(dāng)助陛下成之;所為不是,雖營造,當(dāng)奏陛下罷之。此乃君使臣、臣事君之道。玄齡等問既無罪,而陛下責(zé)之,臣所不解;玄齡等不識(shí)所守,但知拜謝,臣亦不解。”太宗深愧之。
貞觀十年,越王,長孫皇后所生,太子介弟,聰敏絕倫,太宗特所寵異。或言三品以上皆輕蔑王者,意在譖侍中魏征等,以激上怒。上御齊政殿,引三品已上入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