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發社
所謂“發社”,就是基于歲考考試規則下的一種懲罰行為。
歲考考中五等,不僅要挨竹板當眾抽打,還要降為“青衣”。
除此之外,還有個懲罰,這個就厲害了。
也就是所謂的“發社”。
發社就是將考中“五等”的生員遣送回他原本讀書開蒙的社學去。
你不是讀得不好嗎?
那你就從發蒙開始重頭給我再溫習一遍。
這就是發社,發社也不是隨便找個社學就可以安排的,一般是要找該生員原本就讀的社會發社。
但社學因為是半官方性質,所以并不穩定,很多社學開辦幾年,夫子因為招不到學生都快餓死了,所以關門大吉重新找工作去了。
而周教諭的侄兒就面臨如此囧境,學政衙門要把他發社,但他沒地兒去了。
這時候就要州府縣學的教諭們幫忙安排去處。
如果沒有社學肯接納,那這個生員是要被除名的。
肯定有人要說,這好辦,一個縣,社學那么多,你隨便找一家不就行了?
沒有那么簡單,一般混到發社的生員,學習那么差肯定是有很多壞毛病的。
這種滿身臭毛病,有頂著生員頭銜的家伙,一般社學根本不愿意接收。
一是害怕帶壞社學中的小學童,這些學童的學生家長若是知道有這號人來了,大抵是要抗議的。
你強行接收也行,人家可以給孩子辦理轉學,那你的束脩就沒了去處,等著餓死吧。
社學的夫子們還有一個顧慮就是,辦社學的夫子,大多都是生員功名,有的像陳凡這種,只有個童生的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