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皆大歡喜,都贏麻了!
第十日。
明明是為士子中毒案定的期限,可此案的惡劣影響力,完全被另一起舊案的轟動所蓋過。
別說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即便是紫宸殿內的帝后,其實都不太關注中毒的兇手了。
不過當李彥稟報時,李治還是欣然讓他坐下:“元芳,看來此案能順利了結,十日內連破兩案,好啊!”
李彥道:“臣有罪,臣已知嫌疑者,卻苦于證據不足,恐十日內無法結案。”
李治有些詫異。
六年前的案子都審清楚了,十天前的卻無法找到證據?
他直接問道:“那毒害張士子的兇手是誰?”
李彥道:“依臣目前推測,就是張士子本人,他是服丹自殺。”
李治眉頭揚起,頓時明白,嘆了口氣:“以死伸冤,才達天聽,奸佞暗藏,蒙蔽朕心啊!”
千錯萬錯,都是李敬玄的錯。
李彥道:“張士子是潤州本地人,與丹徒縣齊縣令之女有婚約,想必早明冤屈,卻苦于無法伸述,幸得陛下圣明,為民除奸,臣今日來朝路上,就聽街頭巷尾議及此事,駐足聆聽,心中也感歡欣。”
武后聽到齊縣令之女,眉頭微微一動,李治則微微頷首,覺得今日李元芳愈發順眼。
話說他早就看李敬玄不慣,但對方,也不好貿然更換,此次正好光明正大加以整治,還能留下美名,史書記上一筆,可為后世榜樣。
唯一不太好辦的,是繼任者。
李治又看了看階下的臣子。
如此知道為上分憂的能臣,如果大個三十歲,再有六部任職的文治經驗,入閣當宰相是真不錯。
他轉瞬揮去了念頭,又問道:“你既無證據,單憑張士子和齊氏女的婚約,就推測他以死伸冤,未免牽強,還有什么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