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欺君之罪
吃飯前已經吩咐馮文準備馬車,溫若初出來的時候,馬車已經等在門口。
溫若初登上馬車,告訴馮文,“去別苑。”
溫若初沒提前告訴馮文要做什么,馮文聽到這話怔愣一下。
沈驚瀾可是住在別苑,郡主這是打算接沈驚瀾回來?
沈驚瀾的傷不是都養得差不多了嗎?就讓他住在別苑唄,干嘛要接回來?
郡主不會真的看上那個沈驚瀾了吧?
馮文一肚子問號,但知道什么話該說,什么話不該說,這些話不是他能多嘴的。
彎腰收起腳凳,跳上馬車,揚起馬鞭。
“駕!”
溫若初坐在馬車里,手里拿著一本賬本,一目十行翻看一遍,居然是白姨娘私放印子的賬本,看上面的日期,是在她接手對牌鑰匙之后不久。
這賬本是她方才是馬車里發現的,和上次發現蕭石賭坊賬本的情形一模一樣。
不用問馮文,馮文定然不知道這賬本的來歷。
一次是巧合,兩次就是必然,是誰在給她送東西?溫若初心中隱隱有了一個答案。
這個月的月例剛發下去,白姨娘不至于缺銀子缺到去放印子錢。
放印子是民間高利貸的一種形式,大虞律法對放印子有著嚴格規定,超過一定數額,輕則二十大板,重則罰沒家產。
從手上賬本數額來看,不至于罰沒博陽侯府家產,卻足夠那二十大板的刑罰。
不管白姨娘出于什么原因放印子,觸犯律法就是觸犯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