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仙家天條
我想了想,覺得這里所說的“哈”,應該是“蛤”,也就是蛤蟆,青蛙。
我不由想起了小時候發生在老家的一件事,那是我大概十歲那年,有一次跟小伙伴們去河邊逮蛤蟆,遇到一件離奇的事情。
一旦被我們發現蛤蟆的蹤跡,躡手躡腳地走過去,眼睛盯著,一下子扎過去,扎得準的,直接穿膛破肚,扎得不準的,就可能扎在腿上,頭上,總之那個蛤蟆最后的下場就是被我們串成一串,拎回家,剝皮下鍋,特別香。
這個游戲差不多全國各地的小孩子應該都玩過,只不過是方法不同,吃法也不同,有的是水煮,有的是油炸,還有直接烤著吃的。
確切的說,應該是他爸出事了。
他爸急壞了,四處找人想辦法,又各種燒香拜神,折騰了三四天之后,還真的慢慢減輕了癥狀。
幾天后,他全身的皮似乎真的開始慢慢蛻皮,身上通紅通紅的,人也奄奄一息,只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去醫院也沒轍,只能躺在家里等死了。
第二天,小石頭把這個夢對家里人說了,家里人也覺得蹊蹺,就去找到一個當地的大仙求救,結果那個大仙一聽就明白了,對他家人說,那個穿綠衣服的就是一個青蛙,它是當年被小石頭他爸活剝了皮而死的,死后它一靈未泯,修煉了幾十年,成仙了,現在是回來報仇的。
那家人一聽嚇壞了,趕忙求大仙救命,那大仙說,救你可以,但是必須答應那只青蛙的要求,否則,必死無疑。
又過了三個月后,大仙就告訴他們,不用再燒香念佛了,那只青蛙已經得到超度,走了。
現在想想,傷害一只青蛙的因果報應尚且如此,周家殺害幾十條人命的罪過,不可謂不大,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罪惡滔天了。
胡思亂想了一番,我收起思緒,繼續往下看。
不過轉念一想,他們也是橫死鬼,不甘下地獄入輪回,所以要是修煉的話,應該也可以的吧?
想到此處,我不由腦洞大開,又是好一番胡思亂想,過了半天才把差點飄到國外的思緒給拉回來。
他說,出馬仙的規矩,就是仙家之中的“天條”,共是六條重罪,十八條輕罪,另外還有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三十六條。
我的目光在日記里面的文字上緩緩移動。
1.無辜惱害殺戮常人者雷誅不赦。
3.化為半人形或人形jian淫常人者雷誅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