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監察執法
“嗯。”
“他年紀不大,主持陵海公安局工作時很年輕,比我小好幾歲。”
“好人不長命,黃大,不說徐三野了,我們還是說正事吧。”
“行。”
老黃同志緩過神,翻看著規定文件說:“有公安和港監協助,我們可以去查處。現在的問題是怎么查處,關于采砂好像沒相應的處罰細則。”
陳工在來濱江的路上早研究過,抬頭道:“省里和市里可能考慮到長江主要歸長航局和長江水利委管,確實沒針對未經允許在江上采砂的行為制定處罰細則,但我們也不是無法可依。”
“有什么法規可以參照?”
“不是參照,是可以直接拿來用。”
陳工從老黃同志手中接過文件,翻到第二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的罰則里寫得清清楚楚,對于未經允許或者不按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鉆探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除糾正其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并處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局長在來的路上也研究過法律法規,側身笑道:“廖局,我們江南省的河道管理條例上也有相關條款。”
廖副局長微微點點頭。
法制科的騰科長則抬頭道:“楊局、陳工,這兩個條例不夠具體,警告有什么用,那些采砂的會聽我們警告嗎?如果罰款,究竟罰多少,沒標準也沒處罰細則。至于沒收違法所得,確實具有一定威懾力,但想做到并沒有那么容易。”
“有公安協助,沒收違法所得沒那么難。”
“楊局,公安有公安的工作,他們可以協助我們一次兩次,不可能天天協助我們。”
“這一點你盡管放心,咸魚說了,他會跟協助漁政保護長江漁業資源一樣協助到底。他和他師父從八八年就開始協助漁政打擊非法捕撈鰻魚苗的,一直協助到今天,從來沒斷過。”
“他不用干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