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監察執法
“不用,他雖然是開發區分局的局長,但他只管江邊和江上的事。”
楊局長話音剛落,老黃同志又緊鎖著眉頭說:“沒收違法所得雖然得罪人,但只要有公安協助這個工作我們也能做下去。問題是就算沒收了那些采砂老板的違法所得,也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廖副局長對采砂行業不是了解,低聲問:“怎么解決不了?”
“廖局,你是不知道那些采砂的來錢有多快,我們就算能順利的沒收其違法所得,他們去江上采幾天砂又能賺得盆滿缽滿。他們去江上采十次,只要有一次沒被我們查獲,他們都是賺的。”
老黃剛說完,滕科長就若有所思地說:“從司法實踐上看,想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很難,至少我沒聽說過有人因為采砂被判刑。”
廖副局長反應過來:“違法成本低,頂多花錢消災?”
滕科長無奈地說:“差不多。”
江堤要是因為采砂坍塌,一旦發洪水,水利局倒霉。
陳工覺得市局的這兩位在辦公室坐太久沒魄力,再次翻開法規,強調道:“罰款暫時是沒細則也沒標準,但國家和省里的河道管理條例上也說了,要糾正其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
什么叫補救措施,就是他們把江底搞得坑坑洼洼,就得給我恢復原狀!
河道和航道施工有多燒錢各位應該清楚,他們非法采砂賺十萬塊錢,但想采取補救措施恢復原狀,沒五六十萬塊錢肯定下不來。”
怎么才能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就是要讓那些采砂老板怕。
廖副局長越想越覺得陳工的話有道理,敲著桌子笑道:“就用這一條治他們,查處一件,教育一片,只要下決心查處一兩個,我就不信還有人敢以身試法!”
能沒收違法所得,能讓那些非法采砂的“采取補救措施”……
老黃同志覺得這事有搞頭,不禁笑問道:“楊局,陳工,公安協助我們查處,他們在經費上有沒有提出什么要求?”
不愧是老同志,知道人家不會白幫忙。
楊局長回頭看看廖局,笑道:“咸魚說了,去江上執法不能沒船,執法船他可以跟水上分局、港監局和海關借,但油錢要由你們大隊承擔。”
“我們大隊的情況你是知道的,我們哪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