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監察執法
“可以先記賬,等將來沒收到違法所得再給他們。”
“這沒問題。”
“再就是打擊那些非法采砂的,既是協助你們水政執法,也是在協助港監執法,畢竟那些采砂船和運砂船已經影響到水上交通安全。港監局考慮到沒公安協助工作很難做,承諾贊助他們一條巡邏艇。”
楊局長頓了頓,接著道:“咸魚保證會全力協助水政執法,同時懇請水利局將來如果有罰沒返還,能不能給水上公安分局也贊助一條巡邏艇。畢竟打擊非法采砂行為,確保我濱江長江堤防安全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沒執法船艇什么事都干不成。”
港監局是出了名的有錢。
八十年代就裝了那么多空調,后來又是蓋交管大樓又是蓋辦公樓的,交管大樓堪稱濱江的地標。
水利局的情況只比農業局稍微好一點,能跟財大氣粗的港監局比嗎?
廖副局長沉默了片刻,低聲問:“采購一條巡邏艇要花多少錢。”
“六十萬。”
“六十萬!”
“廖局,六十萬聽上去很多,但只要黃大下定決心查處那些采砂的,別說六十萬,就是六百萬都能搞到。”
陳工接過話茬,笑看著老黃同志道:“黃大,我今天跟咸魚去江上勘查過,咸魚說港監有監督艇,你們水政一樣應該裝備監察船。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要不是時間上來不及,我和楊局都不會來找你。”
國家和省里的河道管理條例上說得清清楚楚,縣局以上水政管理機關都有權管。
換言之,陵海水利局一樣可以組建水政監察執法隊伍。
只是現在上級對執法人員要求高,必須先參加水利廳組織的業務培訓,然后考試,成績合格的才能拿到執法證。
如果上級要求沒這么嚴格,跟以前一樣掛塊牌子帶上罰款收據就可以開工,陵海水利局真用不著來求市水利局。
要承擔油錢,還要送一條價值六十萬的巡邏艇給人家,誰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