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八章 法定權力
販賣武器?
朕?
你這是在逗朕開心嗎?
趙頊很是無語地看著張斐。
這個主意的驚嚇遠遠大于驚喜啊!
張斐立刻將登州強弩訴訟案告知趙頊。
“原來是這么回事。”
趙頊的語氣略顯失望,這能有多少利益,又稍加思忖后,便道:“他們這些海商,去年為國家帶來了不少稅入和海外珍奇,給予他們支持,那也是應該的,可如何確保他們不會將武器倒賣給敵國?”
其實宋朝最開始也采取過一些禁海措施,主要是禁止民間,因為怕商人跟遼國私通。
但是趙光義以后,就比較寬松,直到臨時法編修時,才決定徹底廢除海禁條例,一來,舊司法制度,可以睜一眼,閉一眼,但公檢法做不到,有這條例,但又比較寬松,這就沒法操作。
二來,新稅法制度,導致海商能夠給國家帶來利潤。
三來,也是一種自信的表現。
張斐道:“我們只是將武器賣給那些大海商,并且跟他們簽訂契約,確保武器是他們自己使用,我也相信他們不會為了這點武器的利益,而去冒著犯罪的風險,將武器倒賣給敵國。”
“這倒是可行。”
趙頊稍稍點頭,但興致并不高。
這主意完全沒有吸引他地方。
張斐也看出來了,于是又道:“當初我建議陛下將一些不起眼的商稅算入內藏庫,如今看來,陛下以為是否成功?”
提到這事,趙頊就更加郁悶:“朕適才不是說了么,就是太成功了,以至于被文公他們給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