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王安石還未公布他的新法,但是衙前役是肯定要改的,那么根據王安石目前的說法,之后朝廷可能會花錢雇役。既然是雇傭性質,那百姓是不是可以不去?不去的話,算不算逃役?到時官府又該怎么判?富人要交錢免役,不交錢的話,又該怎么懲罰?司馬光突然意識到,引例破律其實已經是無法避免的事。但是他行事作風,還是非常保守、謹慎,他并沒有馬上就上奏皇帝,而是從審刑院中調去一些特殊桉例來分析。看看還沒有類似的桉件。......而那邊王安石也在與皇帝進行最后的安排。首先,不是要頒布新法,而是要讓新法師出有名。王安石事先已經說明,為了避免整頓吏治耗費太多精力,要創一個臨時官衙,繞開整個體制。這個臨時官衙正式命名為“制置三司條例司”。解釋為“以掌經畫邦計,以變舊法,以通天下之利。”顧名思義,主要是掌管財政大權。趙頊事先就已經答應了。如今就剩下一個人選問題。令趙頊意外的是,這個制置三司條例司的共有兩個長官,名為制置三司條例,王安石是舉薦陳升之與之共掌,且以陳升之為首,他屈居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