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諫
貞觀二年,隋通事舍人鄭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絕姝,當(dāng)時莫及,文德皇后訪求得之,請備嬪御,太宗乃聘為充華。詔書已出,策使未發(fā)。
魏征聞其已許嫁陸氏,方遽進而言曰:“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dāng)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為心,故君處臺榭,則欲民有棟宇之安;食膏粱,則欲民無饑寒之患;顧嬪御,則欲民有室家之歡。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不疑,無所顧問,播之四海,豈為民父母之道乎?臣傳聞雖或未的,然恐虧損圣德,情不敢隱。君舉必書,所愿特留神慮。”太宗聞之大驚,手詔答之,深自克責(zé),遂停策使,乃令女還舊夫。
左仆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等云:“女適陸氏,無顯然之狀,大禮既行,不可中止。”又陸氏抗表云:“某父康在日,與鄭家往還,時相贈遺資財,初無婚姻交涉親戚。”并云:“外人不知,妄有此說。”大臣又勸進。太宗于是頗以為疑,問征曰:“群臣或順旨,陸氏何為過爾分疏?”征曰:“以臣度之,其意可識,將以陛下同于太上皇。”
太宗曰:“何也?”
征曰:“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舍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zhàn)懼,常恐不全首領(lǐng)。陸爽以為陛下今雖容之,恐后陰加譴謫,所以反復(fù)自陳,意在于此,不足為怪。”
太宗笑曰:“外人意見,或當(dāng)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
乃出敕曰:“今聞鄭氏之女,先已受人禮聘,前出文書之日,事不詳審,此乃朕之不是,亦為有司之過。授充華者宜停。”時莫不稱嘆。
貞觀三年,詔關(guān)中免二年租稅,關(guān)東給復(fù)一年。
尋有敕:“已役已納,并遣輸納,明年總為準折。”
給事中魏征上書曰:“伏見八月九日詔書,率土皆給復(fù)一年,老幼相歡,或歌且舞。又聞有敕,丁已配役,即令役滿折造,余物亦遣輸了,待明年總為準折。道路之人,咸失所望。此誠平分百姓,均同七子。但下民難與圖始,日用不足,皆以國家追悔前言,二三其德。臣竊聞之,天之所輔者仁,人之所助者信。今陛下初膺大寶,億兆觀德。始發(fā)大號,便有二言,生八表之疑心,失四時之大信。縱國家有倒懸之急,猶必不可,況以泰山之安,而輒行此事!為陛下為此計者,于財利小益,于德義大損。臣誠智識淺短,竊為陛下惜之。伏愿少覽臣言,詳擇利益。冒昧之罪,臣所甘心。”
簡點使右仆射封德彝等,并欲中男十八已上,簡點入軍。敕三四出,征執(zhí)奏以為不可。德彝重奏:“今見簡點者云,次男內(nèi)大有壯者。”太宗怒,乃出敕:“中男已上,雖未十八,身形壯大,亦取。”征又不從,不肯署敕。
太宗召征及王珪,作色而待之,曰:“中男若實小,自不點入軍;若實大,亦可簡取。于君何嫌?過作如此固執(zhí),朕不解公意!”征正色曰:“臣聞竭澤取魚,非不得魚,明年無魚;焚林而畋,非不獲獸,明年無獸。若次男已上,盡點入軍,租賦雜徭,將何取給?且比年國家衛(wèi)士,不堪攻戰(zhàn)。豈為其少?但為禮遇失所,遂使人無斗心。若多點取人,還充雜使,其數(shù)雖眾,終是無用。若精簡壯健,遇之以禮,人百其勇,何必在多?陛下每云,我之為君,以誠信待物,欲使官人百姓,并無矯偽之心。自登極已來,大事三數(shù)件,皆是不信,復(fù)何以取信于人?”
太宗愕然曰:“所云不信,是何等也?”
征曰:“陛下初即位,詔書曰:‘逋租宿債,欠負官物,并悉原免。’即令所司,列為事條,秦府國司,亦非官物。陛下自秦王為天子,國司不為官物,其余物復(fù)何所有?又關(guān)中免二年租調(diào),關(guān)外給復(fù)一年。百姓蒙恩,無不歡悅。更有敕旨:‘今年白丁多已役訖,若從此放免,并是虛荷國恩,若已折已輸,令總納取了,所免者皆以來年為始。’散還之后,方更征收,百姓之心,不能無怪。已征得物,便點入軍,來年為始,何以取信?又共理所寄,在于刺史、縣令,常年貌稅,并悉委之。至于簡點,即疑其詐偽。望下誠信,不亦難乎?”
太宗曰:“我見君固執(zhí)不已,疑君蔽此事。今論國家不信,乃人情不通。我不尋思,過亦深矣。行事往往如此錯失,若為致理?”乃停中男,賜金甕一口,賜珪絹五十匹。
貞觀五年,治書侍御史權(quán)萬紀、侍御史李仁發(fā),俱以告訐譖毀,數(shù)蒙引見,任心彈射,肆其欺罔,令在上震怒,臣下無以自安。內(nèi)外知其不可,而莫能論諍。
給事中魏征正色而奏之曰:“權(quán)萬紀、李仁發(fā)并是小人,不識大體,以譖毀為是,告訐為直,凡所彈射,皆非有罪。陛下掩其所短,收其一切,乃騁其奸計,附下罔上,多行無禮,以取強直之名。誣房玄齡,斥退張亮,無所肅厲,徒損圣明。道路之人,皆興謗議。臣伏度圣心,必不以為謀慮深長,可委以棟梁之任,將以其無所避忌,欲以警厲群臣。若信狎回邪,猶不可以小謀大,群臣素?zé)o矯偽,空使臣下離心。以玄齡、亮之徒,猶不可得伸其枉直,其余疏賤,孰能免其欺罔?伏愿陛下留意再思。自驅(qū)使二人以來,有一弘益,臣即甘心斧鉞,受不忠之罪。陛下縱未能舉善以崇德,豈可進奸而自損乎?”
太宗欣然納之,賜征絹五百匹。其萬紀又奸狀漸露,仁發(fā)亦解黜,萬紀貶連州司馬。朝廷咸相慶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