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深入研究,我們發現那些以古越族一脈相承的古老民族是研究母系氏族社會機制及制度的最好文化標本。在這里我們將以中國南方的傣族、壯族、布依族等仍然保留著古泰族和古越族文化風俗的民族,以及將曾經在中國歷史記載中出現過的氐族、羌族、匈奴、鮮卑、契丹、突厥等北方古老民族,作為研究人類最早母系氏族社會的文化標本。因為人類的人類早期文明是由這些古老民族傳播到世界各地,搞清楚這些古老民族的社會形態和文明方式,我們才能清楚世界文明本來面目和發展軌跡。
在末次冰河期中后期,東南亞和中國南方等地區是人類社會和文明中心,在大遷徙之前,這里至少居住著人類90%以上人口。大遷徙發生后,遷徙人類才將人類文明帶到世界各地,從而出現了世界各地的文明現象。在人類遷徙過程中,東南亞和中國南方等地區仍然保留原來的社會和文明方式在繼續發展,因此我們研究東南亞、中國廣西及云南等古老民族的原始社會及文明狀態,我們就能比較準確地把握人類早期的社會及文明狀態。
通過對東南亞、中國廣西及云南等地區原始社會殘留形態和文化內涵的研究,我們得出如下結論。
母系社會的基本價值原則是:只有女性具有家庭、家族和部落的財產權、裁決權和管理權,男性只是女性的附庸,沒有財產和權力。
母系家庭形態:家庭是母系社會的最小社會單位,家庭里往往只有太母(一般稱泰tai)、祖母(一般稱婭ya)和母親(一般稱羋mie)等家長,家庭的財產和權力有家庭長老管理;家庭的男性長輩有固定或者不固定的多名,一般被成為濮pu、伯bo、蘇(叔)u、季ji,這些男性長輩也可能是其他母系家庭的男性長輩。
母系家族形態:母系氏族社會普遍推行表親方式的近親婚姻方式,以及嚴格的種姓管理制度即任何人都只能選擇種姓內部成員進行婚配,否則將被逐出家庭和家族。因此,早期家族是一個由多個家庭組成的血統和種姓純凈的大家族。家族的財產和權力由家族母系長老會的推舉的女性族長管理。因此世界最早的種姓制度出現在東南亞地區,而非印度。
母系部落形態:一般部落由數相同種姓的家族組成,這些家族往往定居生活在同一個地區,部落通過協商會盟方式組建,部落簡稱孟me
g。孟相當于漢語的盟,泰國語稱國家為me
g。壯語第二人稱代詞“你”讀音是me
g,在弱肉強食的原始時代,能夠當面談笑風生的人,肯定是自己人,在那個時代自己人只能是“本孟人”,否則將被視為敵人,壯語稱呼第三人稱“他”為敵di或者die,他/她往往都是指那些情況不明的局外人,在那個時代情況不明的局外人往往都是敵人。
母系部落是一個封閉而獨立的管理系統,由孟中央長老會選舉盟主進行管理,盟主組建內閣和最高衙門管理全盟的土地資源、防務及外交,以及全盟生產、生活、立法和司法等。孟分為若干個分區衙門進行地方管理,地方衙門稱為召zao,召主要職責是召集地方民眾頭領開會傳達盟主和孟部指示和命令,負責該地區征兵、稅賦征收、勞役征用,負責地方司法和社會管理。
早期母系部落都推行男女分居管理,設立男營村寨和女營村寨,并進行男女勞作分工,一般女性負責山林采集、制陶、釀酒和農業勞作,男性負責工具制造、武器制造、打獵、捕魚、建房、修路、服兵役、服勞役、嫁入女家為伯、派往女寨為郎、帶領部屬到孟外獨立謀生和發展。
在部落社會里,也有專門從事教育、宗教、商業等職業,從事這些職業的人都是本部落的男女自由民,一般外族人不能涉足這些行業。
當然,勞動條件和環境惡劣的工種,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讓外族人或者奴隸來干。根據我們調查,古越族與古泰族分離后不久,古泰族社會首先進入奴隸制社會,這是我們從泰國語與壯語的一組語言對比中得出的結論。
壯語稱呼“手”為馮fe
g,稱呼“腳”卡ka/ga;泰語官方語言稱呼“手”為me,稱呼“腳”逃tao,泰國鄉下對手腳的稱呼與壯語相同。為什么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泰語稱呼奴隸為卡ka,就是腳夫和苦力的意思;而稱呼助手和副官為fe
g,因此為了避免交流時產生誤解,泰語只能給手腳從新命名,而壯族人的先祖古越人辦事喜歡親力親為,他們不要奴隸和助手,因此他們將手腳的古老稱呼保留至今。